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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音广场舞 规范健步走——健身带出文明风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2-08-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广场舞、健步走目前已成为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但围绕其噪音、占道发生的“扰民”问题常让人感到头疼,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不少地方为此出台了相关政策,比如浙江绍兴就出台了《绍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广场舞等活动,处以200-500元的罚款。广西也出台了类似的规定,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于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对关于广场舞等娱乐健身噪声作了规定,噪声扰民属于违法行为。然而处罚只是措施之一,此外也需要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

近日,为引导群众文明开展健身活动,促进全民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规范广场舞、集体健步走等活动的开展,河南省体育局发出《“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倡议书指出,开展广场舞、健步走应兼顾他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作息。建议夏季在21时前结束,其他季节在20时30分前结束,持续时间不超过2小时。活动声源处音量最高不超过85分贝,在距离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一米处的音量最高不超过45分贝。如遇重要活动、事件时应暂停活动。

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活动要尽量选择远离住宅集中区域的场地,不得占用公共道路,不得影响交通或妨碍他人正常通行。

广场舞队伍之间要文明礼让、互帮互助,不以年龄、舞种和表现水平相比较,不得恶意比拼音量。要与周边居民和谐相处,友好协商,理性化解误会矛盾。要主动加强与社区的沟通联系,善于听取社区的建议意见。

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文明健身,遵守健身场所规章制度,爱护健身设施和环境卫生;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得借全民健身名义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活动。

倡议书一经发出,得到了河南各地体育主管部门,各协会组织的积极响应,他们结合自身活动,或在活动场所张贴、发放,或在相关App、网站公布《“静音广场舞,规范健步走”倡议书》。义马市老年人体协、三门峡市老年人体协专门开会组织学习。义马市老年人体协制定要求,广场舞不在居民区内或居民集中的公园和广场播放高分贝音乐,健步走选择远离居民区的体育广场或公路两侧的人行道上进行;锻炼时间固定在早6时至8时,晚7时至9时;队伍化大团队为小团队,由各领队多培养领舞人员,组织小队进行健身;招募志愿者进行监督和劝导,定时在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劝导,形成人人文明健身、队队自我约束的良好广场舞文明健身氛围。

看到倡议以后,不少地方的广场舞和健步走的队长纷纷表示,要各健身站(点)把“静音广场舞”等文明健身的通知落到实处,在今后的健身活动中,遵守以上规则,调节好时间和音量,尽自己最大努力,不打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转自8月25日《中国体育报》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