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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法治建设结硕果 久久为功助力体育强国建设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3-08-0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伴随着我国体育事业不断发展,体育法治建设也跟随时代的脚步不断完善突破。党的十八大以来,体育系统坚持以立法引领改革,不断完善体育领域制度建设,基本形成了由1部法律、7部行政法规、33件部门规章、177件规范性文件和近300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体育法律规范体系。体育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大大提升,体育强国建设在法治化轨道上不断稳步推进。

法律规范体系不断完善 立法上取得重大突破

自1995年起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下简称《体育法》)是体育领域唯一的一部专门法律。时隔27年,为适应当今社会发展需求,适应体育发展需要,加强体育强国建设,对其进行了全面修订。《体育法》的修订,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体现,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是解决体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保障,标志着我国体育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对于新时代规范引领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修订的《体育法》由原来的8章54条增至12章122条,包含总则、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体育产业、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新时代出现的新挑战和新问题,《体育法》修订直面体育现实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为新时代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2023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体育法》正式实施。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所在周为体育宣传周,也是通过新修订的《体育法》确立的。

体育仲裁是体育法治的重要环节,是解决体育纠纷的有效途径,新修订的《体育法》中规定了包括“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10条内容。依据《体育法》的规定,国家体育总局随后研究制定并公布了《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体育仲裁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两个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高起点构建中国特色体育仲裁制度,有效衔接各种体育纠纷解决方式的重要举措和必然选择。规则实施后不久,2023年2月11日,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在北京成立,弥补了中国没有专门处理体育纠纷案件仲裁机构的空白。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走私、非法经营、非法使用兴奋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妨害兴奋剂管理罪的独立罪名,明确将引诱、教唆、欺骗、组织、强迫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兴奋剂入刑解决的是为反兴奋剂工作提供刑法后盾和刑法保障的问题,通过压实兴奋剂违规行为的刑事责任,实现对兴奋剂违法、犯罪行为制裁的责任体系完整性,推动形成兴奋剂“不敢用、不能用、不想用”的惩治机制和防范机制。

为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体育法》,推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制度落地生效,进一步提升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水平,保障体育赛事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体育总局修订完善了《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增加“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专章,明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规定。体育总局等七部门印发《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体育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资质、标准、保障条件,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范围和对象,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程序等内容。

项目是体育事业发展的抓手,项目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是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落实全面依法治体、推进体育强国建设最基础的保证。体育总局下定决心要推动建立配套制度支撑有力、多种标准衔接顺畅、相关规范系统完善、有利于推动体育项目有序健康发展的制度标准规范体系。体育总局严格执行一个月两次通报的督办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项目中心和协会按照职责分工有序推进体育项目制度标准规范建设工作。

在迈向体育强国的新征程中,体育总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真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落实到体育法治建设实践中,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等体育各领域制度建设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修改还列入了国务院2023年立法计划,体育总局已面向社会开展第一轮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按照司法部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

体育执法逐渐规范 普法教育日渐深入

体育行政执法是实施国家体育法律规范的主要途径,是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关键环节,是体育行政部门实现国家在体育领域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方式。为加强执法力度,规范体育执法行为,经中央编办和司法部同意,体育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方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水平。在体育系统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体育领域体育法治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是为了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建立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包括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规文件、开展行政主体执法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活动等内容。

体育总局连续几年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多层级、多形式、全方位、广覆盖的原则,由行政管理人员、法律专家和技术专家等三方面人员组成督查组,在东南西北中地区分别选取代表性省份,赴省市县体育部门开展实地督查。通过监督检查,掌握了地方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执法的基本情况,总结提炼了主要经验做法,梳理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研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为了让依法治体深入人心,各项体育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近几年体育系统普法教育不断深入,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强。《体育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实施意见》出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定期举办培训班,收集整理体育行政执法案例库,制定普法责任清单,不断提升体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体能力和水平。体育宣传周期间,全国各地也将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法》普法教育,让体育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转自8月7日《中国体育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