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有关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
为规范全国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工作,加强对各级审批单位的管理,确保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体竞字[2009]63号)规定,现将全国一级、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审批权限进行公布。2005年12月下发的《关于公布全国一、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单位的通知》(体竞字[2005]209号)同时废止。
各审批单位须在规定的权限内审批,不在公布名单内的单位授予的等级称号无效,超越审批权限授予的等级称号无效。
自2009年7月1日始,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实行全国统一编码,请各审批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关于公布一级、二级运动员审批单位和实施编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