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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许昌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累计确诊39例,累计治愈出院16例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2-20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20日,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公开信息,2020年2月19日0-24时,许昌市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新增出院病例5例。

      截至2020年2月19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39例,累计治愈出院16例确诊病例中,东城区11例,建安区10例魏都区9例,襄城县6例,开发区1例,长葛市1例,禹州市1例


疾控部门提醒,当前,企业已经陆续复工复产,为进一步做好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切实保障在岗员工的身体健康,现将企业复工有关防控建议提示如下:
1.企业复工前要掌握并登记每名企业员工的健康状况及近14天旅居史。排查并登记确认返岗企业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提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餐厅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氯 500mg/L 消毒液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2.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3.员工上班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减少不必要的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企业安保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认真询问和登记来访人员状况,进行体温检测。接待来访的人员及来访者双方均须佩戴口罩。
5.企业复工后,每日对厂区、车间等公共场所、电梯(有条件的单位一定要频繁为电梯间消毒,特别是按钮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加强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尽量避免使用中央空调,如若使用,需定期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消毒。
6.要采用分餐进食,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洗手。 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毒。煮沸、蒸汽消毒保持 100℃作用 10 分钟;红外线消毒一般控制温度 120℃,作用 15—20 分钟;洗碗机消毒一般水温控制 85℃,冲洗消毒 40 秒以上。食堂(餐厅)每日消毒 2 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 消毒液擦拭,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擦净。
7.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普及,设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防控知识宣传栏。可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宣传横幅、各类工作群、电话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升疫情防控意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8.员工应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或采用肘护、衣袖遮掩口鼻,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疫情防控期间,每日两次使用 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来源:健康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