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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许昌市国家二级裁判员备案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7-10-2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县(市、区)体育中心(教体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教育局,各单项体育协会、训练单位及相关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完善裁判员管理体系,了解各单位国家二级裁判员培养情况,决定开展国家二级裁判员备案工作,凡不备案的裁判员,将无法晋级裁判员资格。

请各有关单位统计相关信息,并于20171130日前将附件中信息备案表传真并加盖公章和发送电子邮件至许昌市体育局,联系人:董志业,电话:157374909990374-6061565,传真:0374-6061500,邮箱:643467967@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二级裁判员信息备案表

     

许昌市体育局

   20171023

附件

国家二级裁判员信息备案表

 

现级别批准日期

 

 

 

白底证件照

电子版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文化程度

 

健康状况

 

注册代表单位

 

现工作单位和职务

 

本人现住址

 

联系电话

 

 个人简历:

从事裁判工作经历(执裁时间、地点、比赛名称、奖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