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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体育局安全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1-06-11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预案一:许昌市体育局突发性事件应急总预案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建立体育局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切实维护体育系统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领导机构

  (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绍英

  副组长:  

  成  员:机关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组  长:  

  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警戒疏散组

  组  长:周东明

  副组长:王少军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人员,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救援和抢险。

  3、救助医疗组

  组  长:赵西川

  副组长:  

  主要职责:具体组织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抢救被困及重要物资,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人员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现场的最高领导即为现场抢救组临时指挥,每一个成员及体育局全体员工都要参与到现场救助工作中。

  4、善后处理组

  组  长:陈建民

  副组长:董铁柱

  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5、通讯联络组

  组  长:张安民

  副组长: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陈建民

  副组长:董铁柱

  负责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和灾后恢复工作。

  三、应急处置程序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行政、教练员、教师、职工、运动员)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单位负责人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立即通知副组长和各工作组组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施救与求助

  1、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协调。在场最高负责人在抢救小组到达前应根据事态临时处置。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人员受伤情况。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处置。

  2、根据事件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三)报告与通报

  1、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单位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向体育局办公室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2、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单位或知情者在向110、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必须在事发的第一时间报告体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06150013733618011)和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和相关监护人,并在2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市应急办。

  3、事件情况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保护与维稳

  1、警戒疏散组应对事件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防止与重特大事件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因抢救人员、防止与事件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2、维持秩序,疏散人员,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3、作好安抚处理工作,稳定相关人员情绪,统一口径,将影响减小到最少。

  4、保卫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属和闲人进入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受伤害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体育局正常体育教学和训练、健身活动秩序。

  (五)事故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人员和受惊吓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取得联系,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体育局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案二:许昌市体育局紧急事态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保障人员和国家财产的安全,及时处置侵害安全的恶性事件,维护体育局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事态的种类

  1、“紧急事态”是指暴力、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群体群伤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体育局。

  3、各单位安装好红外线报警装置和紧急报警按钮。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员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指定报警人员、信息员,建立防范暴力事件处理应急工作小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三、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知情人员要及时向体育局机关报告,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控制事态和相关人员并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4、及时上报市有关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

  料的收集。

  6、妥善处理事故。

  四、善后处理

  切实做好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体育局稳定。

  五、调查与结案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及时报告。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预案三: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处置防范和处理预案

  为加强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在体育比赛、艺术会演等大型群体活动中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提升对群体活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及活动安全顺利,特制定本预案。

  一、可能引发群体活动事故的原因

  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租用的车辆车容、车况差、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超载、超速、随意变道、闯禁令标志或驾驶技术不熟练、应变能力差;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器械(具)等存在隐患,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及食品卫生标准等。

  二、防范措施

  1、体育局和活动承办单位要加强对活动期间卫生防疫与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相关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与安全措施。局机关和承办单位应在卫生、公安、消防、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制定计划、成立事故发生应急处理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组织管理机构职责、具体应急措施。加强对活动全程的监督,确定信息报告人和信息报告的程序。

  2、加强宣传,强化管理,严格纪律,实行全程带队的领队负责制。活动前,体育局要专门开展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交通安全及其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参加活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救护能力。

  3、体育局和承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大型活动需要的盒饭、点心、饮料等食品必须在卫生、工商等部门公示的专业企业中定购,保证外加工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4、局机关和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公路、铁路、民航、卫生、公安等部门,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参加活动人员途中和活动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精心选择活动的路线和车辆,确保途中交通安全。要认真检查活动场所,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防止人群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确保有关设备设施符合卫生与安全要求,特别是公共场地的电器、消防设施、运动器材、高压、高温设备及参加活动人员生活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检查。

  三、处理程序

  一旦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应遵循以下程序处理。

  1、及时报告和报警。一旦发生事故,活动领导小组要立即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寻求帮助。同时向局机关报告,局领导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中要具体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情况、事故原因及处理情况。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不明的可在后续报告中说明情况。事故处理的进展在后续报告中说明。

  2、局机关和承办单位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患病或受伤人员,同时以最快方式将人员紧急送至附近医院,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对患病或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3、局机关和活动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有关现场、证据的保存工作。活动的组织网络和通信网络应在第一时间发挥作用,在最短的时间内相互联系并及时作情况汇总。

  4、局机关和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疏散人群,有条件的要及时运送活动人员去安全的地方。

  5、及时联系患病或受伤人员的家属,做好安抚工作。

  6、落实公安、卫生等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措施,控制事态,减少社会影响。

7、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随访工作。在发生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疫情以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事件后要做好隔离和排摸调查,以防病情蔓延和治疗延迟。安排专人做好患病或受伤人员家属(人员家长)的解释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市应急办。

 

预案四:火灾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防火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为了把火灾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提升体育局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在应急小组外新增灭火组,警戒疏散组承担引导疏散任务。

二、可能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线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它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及其储藏室过于密封、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燥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等诱发原因。

  三、预防措施

  1、局长是体育局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制定体育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体育局消防安全责任制。

  2、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识,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掌握逃生方法。

  3、加强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整改。

  4、保持通道畅通,不堆杂物。

  四、处理程序

  一旦发生火灾,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上报体育局办公室。

  2、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

  (1)人员疏散:救人是第一原则,局领导和各基层单位领导要在第一时间,有序地组织人员疏散转移。

  ①火灾时,由于有烟气,能见度差,现场指挥人员应保持镇静,稳定好人员情绪,维护好现场秩序,组织有序疏散,防止惊慌造成挤伤、踩伤等事故。

  ②利用现场有利条件,快速疏散。下层着火时,楼梯未坍塌的采用低姿势迅速而下,有条件的可用湿毛巾堵住嘴、鼻,用湿毯子披围在身上从烟火中冲过去。

  ③高层着火时,疏散时较为困难,因此更应沉着冷静,不可采取莽撞措施,应按照安全出口的指示标志,尽快从安全通道和室外消防楼梯安全撤出,切忌用电梯或跳楼。火势确实较大无法逃生,可躲避到阳台、平台或关闭房门用湿毛巾堵塞门缝防止烟火进入,并用水浇湿房门,等待救护人员到来。

  ④火灾时,一旦人体身上着火,应尽快地把衣服撕碎扔掉,切记不能奔跑,那样会使火越烧越旺,还会把火种带到其他场所。如旁边有水,立即用水浇洒全身,或用湿毯子等压灭火焰,着火人也可就地倒下打滚,把身上的火焰压灭。

  (2)物资疏散:火场上的物资疏散,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火势蔓延和扩大。

  ①首先疏散的物资是那些可能扩大火灾和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例如起火点附近的油桶、液化气罐、化学实验室易爆和有毒物品,以及堵塞通道使灭火行动受阻的物资。

  ②疏散性质重要、价值昂贵的物资。例如机密文件、档案资料、高级仪器、珍贵文物以及价值贵重的物资。

  3、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人员受伤,要及时通知受伤人员家属。

  4、灭火扑救: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人员未到前,根据不同的起火原因,可采取隔离法、冷却法、窒息法、抑制法,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迅速调集单位治安人员、义务消防人员等,集中单位内和临近所有灭火器,集中使用对准火点,尽量抓住战机把火消灭,或控制住火势的发展,最后由消防人员彻底扑灭火焰。

  5、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如果在火灾调查人员未到之前火灾已经扑灭,失火单位应当把了解的情况向他们介绍,并将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移交给火灾调查组,并配合调查组提供当事人或见证人。当火灾发生时要充分发挥共青团、治保会、义务消防队的作用,做好受伤人员的护理工作,医务室应备好止血药、绷带等必备药品,同时组织人员和车辆急送医院或联系医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

 

预案五:突发自然灾害(等)事件应急预案

  1、雷击、洪灾、地震、雪灾等自然灾害来临的整个时段,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应当加强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3、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4、在危险区域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监控。

  5、在安全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业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6、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7、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做好灾后卫生消毒,防止传染性疾病在滋生蔓延,做到大灾之后无大疫。

  8、做好危困教职工的救助和灾后重建工作。

  9、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及时上报信息,加强灾后值班纪律。

  10、灾后要科学安排,使体育局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预案六:体育局系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为及时、正确应对局系统可能出现的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制定本预案。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干部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健康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监管职责。

  3、各单位食堂要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工作,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4、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5、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局属单位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活动,并于1小时内向体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积极配合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现场调查处理。

  (4)配合卫生和体育局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6)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汲取教训。

  (7)对发生食物中毒的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分析判断可能造成食物中毒的原因,对可疑中毒食品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中毒原因,做出现场消毒预防措施。

  6、对中毒食物的处理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食物立即停止食用。在卫生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的食物中毒源,可采取煮沸15分钟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液等消毒。

  7、根据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体育局和卫生部门递交书面事故分析报告,对发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过”,对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引以为戒,并对造成中毒的责任人、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如故意破坏造成中毒事故,将当事人交司法机关处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对当事人进行扣发工资、辞退或进行行政处分的处理。